WiMAX Forum Congress Asia 2010 Taiwan Pavilion 參展辦法



一、指導單位

   經濟部工業局
   經濟部通訊產業發展推動小組
   經濟部工業局行動台灣應用推動計畫辦公室

二、主辦單位

   工業技術研究院ITRI

三、執行單位

   台北市電腦商業同業公會

四、展覽地點

   TICC 台北國際會議中心

五、展覽日期及時間

   2010年4月13日(星期二)~4月14日(星期三),共展出二天

六、參展資格

  (一) 報名廠商需經過主辦單位之審核通過,審查原則如下:
    ˇ需展出WiMAX相關之產品及服務
    ˇ代理商必須用原廠商的品牌及產品參展
    ˇ無不良之參展記錄
  (二) 嚴禁陳列展售標識不實或仿冒他人商品商標及侵害他人專利之產品,亦不接受涉及仿冒商標
    或侵害專利等糾紛尚未結案之廠商參展。參展廠商若展出前項涉及糾紛產品者,一經主辦單
    位查獲將立即停止其展出。所繳交之費用概不退還,其一切法律責任由參展廠商自行負責。
  (三) 主辦單位有權拒絕任何與展覽主題不符之產品或有違規紀錄之廠商參展。

七、報名

  (一) 一律採線上登錄作業程序,請上網(http://wimaxtaipei.tw)下載參展辦法,登錄完成者,請列
    印參展報名表加蓋公司及負責人印鑑章後,並於即日起開始進行郵寄報名相關資料,詳閱下
    圖:

以上時間行程僅供參考,詳細正確時間請廠商留意 WiMAX Taipei 網站公告

  (二) 報名方式
    一律採通訊報名,請將線上登錄後列印之『報名表』加蓋公司大小章後,以掛號方式郵寄至
    『105台北市八德路三段二號三樓 台北市電腦公會電信組 許雅婷小姐收』。
項目報名表應繳交資料說明
1報名表上網(http://wimaxtaipei.tw)登錄後列印,請加蓋公司及負責人印鑑章寄回,未加蓋公司及負責人印鑑章者無效
2產品調查表與線上登錄時一同填寫,此表無須再寄回
3報名費1.敬請以『電匯』或『支票』付款。
2.需與報名表一同繳交。

  (三) 報名時間
    即日起開始受理通訊報名,報名之先後順序以投郵之郵戳時間為憑,額滿即提前截
    止。

    投郵時間將影響 貴公司圈選攤位之先後順位,投郵時請注意郵戳時間是否清晰,並保存
    『郵件執據聯』以備查考。

八、參展收費標準

  (一) 主辦單位不接受不同公司之合併報名,並嚴禁攤位轉賣。
  (二) 所有參展相關費用皆為含稅價,開立發票。
  (三) 參展費用
一般展區
攤位數單區價格聯展價格
160,00045,000
2105,00076,500
4204,000153,000
6300,000225,000
8400,000297,000
9430,000324,000
12576,000432,000
16768,000576,000
20960,000720,000
241,152,000864,000
1F南、北大廳展區淨地價 (261㎡)8500/㎡
備註:
1. 聯展價格適用於已報名六月份WiMAX Taipei 2010之參展廠商。
2. 以上所列之費用,包含空地面積為6平方公尺(3*2米 or1.5*4米)
  及標準裝潢(地毯一式、中文或英文公司名稱一組、攤位號碼一組、
  投射燈参盞、隔板/組合背板、招待桌一張、折合椅兩張、插座一個)。
  若欲自行裝潢則視同棄權,不可折抵現金。
3. 南北大廳展區限整區租用,且為淨地價格,不包含任何裝潢。
  ※繳費注意事項※
    1. 一律以匯款方式繳交參展費用。
    2. 參展報名費繳費須與報名表一同繳交,未繳交者視為報名不完全。
    3. 參展符合者,其攤位費將由主辦單位轉為參展費用,資格不符、報名表資料不全
     或攤位額滿無法參展者,其繳交之攤位費用將由台北市電腦商業同業公會無息退
     還。
    4. 展前說明會預定2010年3月中旬召開,尾款繳交須於說明會召開前完成,凡未於
     繳款期限內繳清者,視為自動放棄參展,原保留攤位予以取消。
    5. 匯款資料
     戶  名:台北市電腦商業同業公會
     匯入銀行:國泰世華銀行-敦南分行(銀行代碼:013-0534)
     匯入帳號 (共 14 碼):824053+貴公司統一編號 ( 8 碼 )
     註:貴公司電匯所使用之統一編號,即為本會開立發票予貴公司的依據。

九、攤位申請規定

  1. 攤位申請數以1個攤位為基本使用攤位數。
  2. 攤位申請數建議以1、2、4、6、8、9、12、16、20、24等,方便攤位規劃及設計。

十、參展程序

  (一) 主辦單位於審核報名廠商資格及展品資料後,將另寄發“參展確認通知函”函告審查結果。資
    格不符或報名資料不完整者,原報名資料恕不退還。
  (二) 攤位分配須知
    1. 產品分區由主辦單位負責規劃,主辦單位保有參展廠商展出區域之最後分配權。
    2. 參展廠商應派員參加「展前說明會」,若廠商無法派員出席,其攤位位置將由主辦單位代
     為圈選,廠商不得有異議。
    3. 攤位位置乃根據展示區域、參展攤位多寡及報名順序於「展前說明會」圈選,攤位較多者
     ,得優先選位;攤位數相同者,以報名順序(郵戳為憑)圈選攤位;攤位數與報名時間皆相
     同者,現場以抽籤方式選取順序。
    4. 主辦單位有權視展場實際容納狀況酌減廠商攤位。

十一、退展:凡申請退展者,請填寫退展申請書,並用印郵寄掛號,傳真至公會
      (Fax: 02-2577-8095)

  (一) 凡於「展前說明會」(3月中旬) 以前,正式來函提出退展申請書者,主辦單位將無息退回
    已繳交之攤位費。
  (二) 凡於「展前說明會」以後提出退展聲明者,所繳交之費用恕不退還,該項費用將充作
    本展宣傳推廣之費用。


十二、展前說明會

  預定於2010年3月中旬舉行,屆時將依展示區域、攤位數多寡及報名順序進行攤位位置之
  圈選。
並於會中分發「參展手冊」、「臨時電話申請表」及展覽展出重要事項報告。『展前說
  明會通知單』將以電子郵件或傳真發出。

十三、特別注意事項

  本活動辦法如有未盡事宜或遺漏事項,得隨時修訂之,一律以主辦單位相關規定為憑,主辦單位
  保留變更活動日期及地點之權,如因天災或其他不可抗力而需變更活動日期或地點,主辦單位已
  收之費用恕不退還,亦不負其他賠償責任。

十四、展覽聯絡窗口

   台北市電腦公會WiMAX團隊
   電話:02-2577-4249 傳真:02-2577-8095
承辦業務姓名分機電子郵件
國內展務許雅婷886ivy@mail.tca.org.tw
國外展務翁綉盈808Angelika@mail.tca.org.tw
活動宣傳林鈺慧248bettyL@mail.tca.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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